今日刑事局來調閱攤友資料,請各位攤友勿販售違法商品。

日期 2013年01月31日 15:10:00 | 新聞類別: 重要公告

請各位朋友遵守法律規則,請勿販售非本人所有或來路不明的手機商品(侵占、或竊盜皆為公訴罪)、以及不確定是否為正品之名牌商品,請勿販售,以免觸法得不償失。

3/18更新

上星期因為有攤友看到地上有一包東西,誤以為是沒人要的物品,所以將物品攜帶回家,結果此物品主人回來時發現不見,後來到派出所報警調閱路口、停車場周邊監視器追查到將物品帶走的攤友,因侵占屬於公訴罪,全案目前偵辦中,再次呼籲非本人物品請勿拿走,不管是有沒有人的,以免造成侵占罪移送法辦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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